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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2日下午,特发信息(维权)发布公告称,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《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》。告知书显示,特发信息年报连续5年存在虚假记载。同时,该公司包括原董事长在内的多名前高管拟被罚款单人最高400万元,拟被采取禁入资本市场时间最长10年。
图片来源:公司公告受此影响,特发信息将于5月13日停牌一天,并在5月14日开市起复牌。公司股票在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,公司股票简称由“特发信息”变更为“ST特信”。
连续5年财报虚假记载
《告知书》显示,特发信息子公司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为完成业绩承诺,通过跨期调节营业成本、虚构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、虚增或虚减营业成本和利润,上述行为导致特发信息披露的2015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
《告知书》显示,2015年度至2018年度,特发信息利润总额分别虚增1039.33万元、9173.46万元、5624.61万元、1162.92万元,2019年度利润总额虚减2108.06万元,占特发信息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.17%、34.74%、16.58%、3.29%、5.33%。
记者了解到,2015年4月8日,特发信息与陈传荣等4名深圳东志科技有限公司(后更名为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,下称“特发东智”)股东签订协议,以支付现金和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特发东智100%股权。同日,特发信息与特发东智3名自然人股东签订《利润补偿协议》。自2015年11月30日起,特发信息将特发东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。
深圳证监局调查发现,特发东智为完成业绩承诺,通过跨期调节营业成本、虚构业务等方式,虚增收入、虚增或虚减营业成本和利润。
公司被罚款800万元
深圳证监局表示,特发信息上述行为涉嫌违反《证券法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,构成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。
深圳证监局拟决定:对特发信息给予警告,并处以800万元的罚款。
同时,对时任特发信息董事长或总经理的蒋勤俭给予警告,并处以400万元罚款;对时任特发东智董事、总经理陈传荣给予警告,并处以350万元罚款;对时任特发东智董事、副总经理易宗湘给予警告,并处以200万元罚款;对时任特发信息董事、总经理杨洪宇和时任特发信息董事、财务总监李增民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;对时任特发信息董事会秘书、副总经张大军,以及时任特发东智财务经理王凌、时任特发东智成本会计刘颖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。
此外,鉴于蒋勤俭、陈传荣、易宗湘的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,深圳证监局还拟决定:对蒋勤俭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,对陈传荣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,对易宗湘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。
公开资料显示,蒋勤俭于2017年9月14日至2021年7月16日担任特发信息董事长。此外,他曾历任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、经理,特发信息财务总监、总经理。同时,其还曾兼任特发东智董事长、深圳特发信息光纤有限公司董事、北京神州飞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、深圳市特发信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。
近年业绩表现不佳
公开资料显示,特发信息控股股东为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(简称“特发集团”),其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国资委。截至2023年12月31日,特发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.18%;控股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汉国三和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37.28%。
记者注意到,在2019年度涉嫌财务虚假记载后,在2020后的几个会计年度,特发信息一直处在亏损或微利状态。2020年至2023年,特发信息归母净利润分别为盈利1100万元、亏损6.18亿元、盈利1300万元和亏损2.72亿元,其对应营业收入分别为47.22亿元、45.91亿元、41.92亿元和49.37亿元。
对于特发信息连续5年存在财务虚假记载的行为,深交所也于5月12日向公司下发关注函。深交所称,特发信息及相关当事人涉嫌违反深交所《股票上市规则》的相关规定,将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。
特发信息5月12日下午公告称,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,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,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、利润总额、净利润、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,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。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13日(星期一)开市起停牌一天,并于2024年5月14日开市起复牌。公司股票在2024年5月14日(星期二)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,公司股票简称由“特发信息”变更为“ST特信”;股票代码不变,仍为“000070”;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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